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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

2012-5-21 11:01:00  浏览11302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注册资本282.65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03年12月17和18日分别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并于2007年1月9日在国内A股上市。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5,839.07亿元,位居国内寿险行业榜首。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国内寿险市场领导者的地位。
    中国人寿向个人及团体提供人寿、意外和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生存、养老、疾病、医疗、身故、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全面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需求。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人寿拥有覆盖全国的21,457个分支机构、100,319名员工和68.5万名营销员,拥有约1.39亿份有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成为国际一流寿险公司,在持续提升自身的经济价值的同时,更彰显着社会价值。对国家,中国人寿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对股东,中国人寿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责任人;对客户,中国人寿是风险保障和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员工,中国人寿是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对同业,中国恩手是合作共赢、坚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形象的引领者。作为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寿一直坚持以牢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更高层次思考问题、谋划发展,真正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为此,中国人寿在传承公司原有企业文化精髓的基础上,提出了“厚德善行”的核心理念,要求公司所有员工以深厚的道德底蕴作为内在的精神追求,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心系客户、服务社会,真正在产品开发、销售、理赔、服务等各环节体现对客户的关爱,做到把保障送到千家万户、把爱心献给每一个人。这一核心理念体现了中国人寿对于社会责任的尊崇和担当。
    2011年,中国人寿在做强主业的同时,兼顾社会经济效益,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我们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已覆盖24个省市、1,996万人,保费规模达到10.6亿元,比2010年增长10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工作累计服务人数达到2,550万人,管理资金达到39.8亿元,同比增长13.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累计服务人数达到185.7万人,同比增长107%;我们有效发挥对重大灾害事故的补偿功能,及时为温州动车事故等重大事故提供保险赔付。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坚持改革创新,更切实地将社会责任融入到发展战略和日常运营中,将社会责任理念贯穿到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客户服务、风险管控和投资管理等各个方面,以社会责任引领业务和管理的创新,为利益相关方创造更大的价值,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进步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信息来源: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