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9日20点20分左右,高某某将冀Hxxxxx车停放在承德市双桥区闫营子村,伤者门某某驾驶机动摩托车撞到冀Hxxxxx尾部,造成门某某重伤的交通事故。现场经交警处理,情况属实,属于保险责任。
事故发生后,国寿财险理赔客服中心立即上报总经理室,总经理室高度重视。
我中支查勘员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和承德市附属医院了解伤者伤情并联系伤者家属,告知我司理赔垫付事宜。因伤势严重,伤者当晚转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手术治疗。
伤者回家休养期间,我司工作人员到伤者家中协商赔付事宜。经了解,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迫切需要得到赔偿款继续治疗。请示领导后,同意减免评残手续,尽快赔付。我司理赔人员秉着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的态度,为方便客户,我司理赔人员上门理赔。理赔主任段炼、人伤岗杨旭及查勘员王少辰,到伤者家中签署人伤协议,签订完后前往承德市附属医院找到正在住院的被保险人签署人伤协议。伤者出院后十余天就收到我司十二余万元赔偿款。家属怀着万分感激之情给我司送来了“快速理赔显诚信,人寿服务暖人心”的锦旗,表达对我司的感激之情。我司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为客户分忧解难。
国寿财险承德中支理赔客服中心张硕楠